湖北日报讯 (记者陈莉霖)针对7月6日晚鄂东地区突发的极端雷暴大风灾害,湖北省巨灾保险理赔工作已正式启动。截至7月7日上午9时,受灾严重的黄冈、鄂州、黄石、咸宁四地初步总估损达3920万元,其中,巨灾保险估损为240万元。
自2024年9月起,湖北已将巨灾保险试点扩展至全省,期限延长至5年,保险责任进一步扩大,将干旱、低温冷冻、雪灾、地震等纳入保障,提高了人员失踪、死亡的保障金额,并降低触发标准、设置多种理赔条件,任一条件达到即可启动理赔。
本次灾害已造成11人死亡、1人失联,达到省级巨灾保险“门槛触发”赔付标准。湖北金融监管局迅速行动,重点督导巨灾保险主承保公司主动对接地方政府,加快查勘定损、理赔公示等流程,确保巨灾保险赔款尽快拨付到受灾人员账户。
值得关注的是,该巨灾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,居民个人无需缴费。它的保障对象是灾害发生时,处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(包括户籍、常住、临时、外来及救援人员)和居民住宅(含室内附属设施)。也就是说,只要人在湖北,就自动被纳入保障范围。赔付标准方面,对于人员死亡、失踪,每人最高可获赔20万元;出现住房倒损,城镇每户最高可赔付10万元、农村4万元;对于室内财产损失,每户最高可赔付0.5万元。全省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亿元。
编辑:田晶晶